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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5-06-27 00:51:30 来源:好学网

青岛海洋船员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一般规定

为保证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青岛海洋船员职业学院精神,针对船员职业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

第二条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船员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20

第五条学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84号邮编:266071

第六条高等学校教育层次和类型:普通高职(专科)、公办

第七条学院成立时间及办学业绩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始建于1976年,由青岛海事学校、青岛远洋船员继续教育学院、青岛远洋船员学院发展而来。

学院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的航海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学校立项建设单位之一;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和技能鉴定基地。

建校39年来,学校逐步形成了“人才培养国际化、学生管理军事化、质量控制程序化”的办学特色和“专业性好、英语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人才培养特色。实用技能。”

学院拥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3门,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特色(示范)专业7个。年培养能力近15000人次,是全国航海院校中专业培养项目较多的大学之一。

学院研制的全功能涡轮模拟器是中远集团代表中国政府向巴拿马国立海事大学捐赠的。

学院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韩国、法国、挪威、芬兰、英国、新加坡、香港、台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海事院校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学院与国内外多家知名航运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联系,广纳优质社会资源,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了产学研的有机统一。招生、培训和就业。

第八条学院基本情况:

1、地理环境

学院地处青岛市中心区,地处政务、商务核心区,学习、生活配套设施齐全。

2、办学门槛

学院占地816亩,建筑面积123231平方米,固定资产1.63亿元,实训仪器设备总值逾5800万元。学院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国际先进的航行控制模拟器、涡轮模拟器、自动化机舱、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船舶二冲程柴油机等大型航海实训设施。图书馆藏书纸质图书27.5万册,中外文期刊632种。

3、师资队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38人,其中“双师型”教师占56%以上,副高级以上教师占43%以上,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67%以上。学院还聘请5-6名外籍教师常年任教。

4. 专业设置

学院下设航海系、机电系、造船与海洋工程系、物流与航运管理系、外语系、基础系和福州路分院。学院开设航海技术、海洋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船舶工程技术、安全技术管理、海洋工程技术、国际航运商务管理、物流管理、港口业务管理、会计、集装箱运输管理、国际航运等专业。邮轮管理。

五、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教育是根本、学生是主体、教师是龙头、教学是中心、就业是导向”的办学理念。学院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学生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职业素质培养,凸显“专业素质好、英语水平高、实践能力强”。

6. 训练模型

学院自1986年起对学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学院重视和支持多种形式的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构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学院对学生制定基础、技能、素质并重的培养模式,注重学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和实践训练,在专业技能和素养方面始终与企业保持同步,培养高素质学生适应企业和行业发展要求。毕业生为中远集团及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优质教育服务。

七、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院毕业生专业特色鲜明,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航海专业多年来一直供不应求。连续五年,学院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8%,真正实现了招生、培养、就业的有机统一。

八、发展前景

中远集团已全额投资近14亿元,为学院建设新校区。一所现代化、全新、国际水平的海事职业学院将矗立在黄海之滨。学院的办学水平必将实现新的跨越和提高。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九条青岛船员职业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条高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的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生过程各业务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入场

第十二条青岛船员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招生部门规定的投入比例调入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市)招生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学校负责招生监督制度,根据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地选拔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外语要求:外语不限。

第十六条性别限制:航海技术、海洋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没有性别限制。

第十七条考生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其中,航海专业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有关规定执行:

1、导航技术专业:身高1.65米以上;无色盲或色弱;双眼裸视力可达4.9(0.8)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可达4.6(0.4)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可达5.0(1.0)及以上;听力是用电子听力计测量的。双耳裸听在0.5、1.0、2.0kHz频段25dB;在3.0、4.0、6.0kHz频段小于或等于30dB。其他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海事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海洋工程技术专业:身高1.60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力可达4.6(0.4)及以上,矫正视力可达4.8(0.6)及以上。听力是用电子听力计测量的。双耳裸听在0.5、1.0、2.0kHz频段25dB;在3.0、4.0、6.0kHz频段均小于或等于30dB。其他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海事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力可达4.6(0.4)及以上,矫正视力可达4.8(0.6)及以上。听力是用电子听力计测量的。双耳裸听在0.5、1.0、2.0kHz频段25dB;在3.0、4.0、6.0kHz频段均小于或等于30dB。其他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海事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省主管部门规定的自愿设置和备案原则招生。

录取资格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关确定的并行自愿录取原则确定。网上报考我院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直至报满我院计划人数;若在线考生不足,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志愿考生。

2、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对于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即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3、确定录取专业时,参照教育部、国家海事局相关体检标准。

招收专业志愿者时,考生体格门槛必须符合教育部、国家海事局相关体检标准。

4、志愿者之间无年级差异,相关科目无成绩要求。

5、当志愿学生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符合调整的考生可以录取。

6、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各项加分计入总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7、公布录取结果的渠道: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网站、高校招生咨询热线、高校招生信息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其他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将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费、住宿费的收取:

1、学院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文史专业:48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学年(以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住宿费按照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

2、新生的寝具、校服、教材、体检等费用在报到时预收并结算。

第二十一条退学学费: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因任何原因退学的学生,学院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二条享受奖励、助学金和勤工俭学: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专科生综合奖学金(1500元、1000元、600元);

3、院级优秀新生奖等专项奖学金;

4、国家奖学金(4000元、3000元、2000元);

5、“中远奖学金”(2500元/人);

6、原产地贷款;

7、医院级慈善基金、勤工俭学;

8、“万邦”、“泰昌祥”、“海丰”等国内外企业在学校设立各类奖项和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院文凭。

第二十四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冒用青岛海洋船员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青岛海洋船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青岛市江西路84号(邮政编码:266071)

学院网站:http://www.coscoqmc.com.cn

联系电话:053285752335、85752012

邮箱:zhaosheng@coscoqm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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