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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5-07-02 04:21:19 来源:好学网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符合培养条件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制定本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院校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职业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院魅力职业学院”、“全国职业院校就业指导先进单位”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首批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顶峰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示范职教集团”、“湖南汽车职教集团领军单位”、“湖南省汽车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湖南省优秀党建工作”大学”、“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花园式单位”、“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条

学院是一所以理工为主、文理并重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学院下设汽车电子系、汽车应用系、汽车商务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学院、基础教育学院,面向全国招生。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

第六条

学校级别:职业学院。

第七条

学院全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国家标准代码:13937

湖南省代码:4719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并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在招生工作中。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院日常招生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负责学院招生计划的协调、制定和实施。

2、负责招生广告策划、宣传和生源组织,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和审批工作,确保招生计划的完成。

3、收集、整理招生文件及档案,并按要求整理、移交档案。

4、根据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学院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负责协调处理学院招生工作中的剩余问题。

5、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 上报相关招生数据。

第三章入学门槛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通知》文件规定执行。位于。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门槛、生源、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本校分省份、专业的招生计划。经主管学院领导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

2015年,学院计划面向湖南、浙江、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贵州等省市招生。详细招生计划请参见2015年各省市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高校招生办公室将上级批准的生源计划及时按要求送达相关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入场规则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学校负责招生监督制度,招生公平、公正、择优,三招考生的德、智、体各方面。

第十六条

入学语言没有限制。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推荐的体检标准。

第十九条

具体录取办法:

1. 考生将根据自己的学校偏好,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录取。即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如果第一选择不满意,将考虑第二选择的候选人。

2. 对于高级考生,根据考试成绩和职业志向,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且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将被列为第二专业志愿,仍无法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将被列为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偏好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随机转入未纳入计划招生的专业。不服从重大调整的候选人将被取消资格。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条

2015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为准:

院系专业收费标准(元/年)

汽车电子系汽车电子技术5060

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4600

汽车智能技术4600

汽车应用部汽车应用与维修5060

汽车成型技术4600

汽车业务系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506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服务与管理方向) 506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营销与策划方向) 5060

汽车损坏确定和评估4600

机电工程系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4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4600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4600

数控技术4600

信息工程系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IOS应用开发方向)7800

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Android应用开发方向)7800

软件技术(Android、IOS服务器开发方向)7800

软件技术(汽车控制及嵌入式方向)7800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7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7800

计算机艺术设计7500

经济贸易学院会计电算化3500

电子商务3500

商务英语3200

国际经济与贸易3500

旅游服务与管理4600

所有专业的学制均为三年。详细标准请参阅当年《招生简章》或《招生须知》。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为优秀学生设有奖学金。还有特殊奖学金。同时,学院还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缓缴或减免学费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院各院系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可参见当年招生简章和申请指南,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第二十三条

学院网址:http://www.zzptc.com/

邮箱:307612231@qq.com

联系电话:0731-28431940 传真号码:0731-22625922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邮政编码:412001

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上级政策制定。学院此前有关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学院招生就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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