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5-07-09 01:00:53 来源:好学网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顺利进行,切实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第五条办学层次和类型:独立学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学校地址:桐庐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桐庐环城南路66号,邮编:311508;教工路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49号,邮编:310035。
第七条学习地点:参加高考的本科新生在桐庐校区学习。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第九条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依托浙江工商大学办学。是1999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成立的首批独立学院之一,2004年11月经教育部正式确认。
第十条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下设管理分院、经济法分院、人文分院、外语分院、理工科分院和基础部。共有32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研究和其他学科。目前在校本科生8000余人。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面向全国1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局(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相关政策和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整比例,调整比例控制在本批次计划招生人数的105%以内。
第十四条招收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明确,“学校可以拒绝录取”和“学校相关专业可以拒绝录取”,均按“拒绝录取”处理。
第十六条招收新生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专业之间不存在分数差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二)申请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三)未全部录取的,按照计划空缺职位由高分调整为低分。
(四)参加浙江省新课程改革的考生,必须在审美与艺术、体育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方面达到综合素质评价的四项要求,成绩均为P级。 (含)或以上。且学习能力要求为C(含)以上。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录取(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按综合成绩折算)满分750分),按第十六条原则录取。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制定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的,按照其规定。
第十八条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相关专业设置英语单科及格线。英语高考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如果英语成绩合格的学生不足,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合格线(按5分递减),直至名额满为止。英语成绩按满分150分计算。省(市、自治区)满分未达到150分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将按满分150分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相关专业英语科目的资格线是:
(1)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100分。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澳互认班):105分。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减分政策。
第二十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学校实行下列奖励措施:
(一)建立学校与浙江工商大学之间的人才培养立交桥。即第二学年结束时,选拔不超过2%的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具体选拔办法参见《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关于选拔部分品学兼优学生转入浙江工商大学学习的实施办法》。
(二)对于第二批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浙江省考生(不含征集志愿者),学校保证录取全省文科排名前11000名、排名前11000名的考生高考理科3.4万人。选择您的第一个专业(类别)。
(三)平行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第二批浙江省考生,且高考总成绩位居全省文科前12000名、名列前茅理科38,000人,学校保证他们会被录取为前三个不同专业(类型)填写的其中之一。
(四)平行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总成绩进入全省文科前15000名、进入前45000名的第二批浙江省考生对于理科,学校保证他们将被录取所填写的六个专业(类别)偏好之一(仅限于填写了六个不同专业(类别)的考生)。
(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10分以上者,可申请到我校会计(ACCA方向)和金融(CFA方向)学习。
(六)学校为学生设立1万元特别优秀奖学金。
(七)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国外交流奖学金,通过各类国际合作项目、短期出国交流等方式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8)经学校确认参加清华大学2015年艺术人才考试或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艺术考试并在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相关项目及高中成绩获得者篮球、排球各批次(并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非高水平运动队候选)第一志愿考生、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运动。志愿者)考生入学后将获得2万元/生的奖学金。奖学金按照《浙江工商大学艺术体育人才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浙江省2015年选拔高职院校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实际,实行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流程。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入学审查、收费、奖励和补贴
第二十二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当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核。复试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目前学费标准为:设计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学生学费为2万元/人学年,财务管理、会计专业学生学费为2万元/人学年。经费为21000元/人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澳学分互认)专业学生学费为190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类别)学生学费为19000元/人/学年。 )为16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特殊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能力奖学金及多种类型的个人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五章咨询联系及录取结果公布办法
第二十五条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学校网址:http://hsy.zjgs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hsy.zjgsu.edu.cn/zhaosheng/
邮箱:hsyzsb@163.com
招生咨询热线:0571—88803567
招生咨询QQ:800037003
招生官方微博:@杭州商学院招生就业部
招生官方微信:hsyz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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