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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5-07-13 02:46:48 来源:好学网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细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为保证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保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规定,会同省有关部门,并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2343

第六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院校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办学类型:普通高职院校

第十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学校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区东湖

第十二条基本信息: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世界著名杂交水稻专家袁隆平院士担任名誉院长。学院前身“湖南私立专科学校”始建于1903年,百多年来,学校以“育为时代之器,为时代之用”的办学宗旨,秉承“求真务实,立德树人,精益求精”的校训。民主革命先驱黄兴、教育家徐特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领袖毛泽东是学院早期教师的杰出代表,他培养了大批国家栋梁如革命烈士毛泽覃、国家领导人王首道。

办学门槛好:学院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占地2070亩。分为东湖校区、麻坡岭校区、产学研示范场两个区。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建有图书馆2个,藏书100万余册,各类实验实训场地92个,教学设备设施和生活服务保障体系在国内高职院校中属一流。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是湖南省高职院校中唯一的国家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所。还设有国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藤本植物研究所、高职研究院等教学科研机构。校企合作建立了长沙都市花卉村、动物医院、百度机电公司、机电驾驶学校、机动车检测中心、食品检测中心、现代农业机械产品展等院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推广中心。学院先后建立了“国家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湖南培训基地”、“芙蓉学院”等13个基地。区大学生创业辅导培训基地”。 2008年,他牵头组建“湖南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

师资队伍:人,现有教职工1099人,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178人。 90%以上的教师为“双师型”教师。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3人,省专业带头人9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主持省级以上各类项目223项,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41项、省科技进步奖6项、国家农业丰收奖4项、专利76项。

硕果累累的办学成果: 学院坚持“依托产业、对接产业、办好专业、融入企业、服务就业”的办学理念,大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办学成果。学生多次选拔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荣获国家级一等奖十余项。近年来,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法六五先进单位”、“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示范学校”、“全国职业技能示范学校”评委”、“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录用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农科普示范基地”、“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全国十佳”优秀农民创业培训基地”、“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花园式单位”、“湖南省平安大学”、“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国内多家权威媒体对学院的改革发展进行了专题报道。

畅通就业渠道: 学院与隆平高科、新五丰、三一重工、远大集团、苏宁电器等100余家企业建立了深入的校企合作关系,建立了400余个就业岗位-校园实习、实训基地。 2010年,我院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直征士官定点学校,已为军队输送士官近200名。学院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日本德岛县立农业大学、菲律宾中央吕宋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5%以上。

活跃的校园文化:学院现有学生社团42个,室内学生活动中心4个,400米标准跑道的足球场2个,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等场馆30余个,以及新落成的大型体育场馆。体育馆,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学院每年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四星”比赛、社团文艺汇演、田径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学生们施展才华、施展才华、发展搭建了广阔的舞台。道德上、智力上、身体上和审美上。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十三条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招生部门的要求,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纪检书记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普通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普通高职院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招生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

第四章入场

第十六条2015年面向全国多省份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一般按不超过各省(市)我校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根据各省(市)而定。取决于学生来源。

第十八条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的首选考生名额已满时,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优先录取;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不满意,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对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拟录取专业及相关科目成绩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空缺专业计划中“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成绩不能满足考生申报的专业偏好时,考生必须接受专业调整。学校将考生文化课成绩由高分调整为低分至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直至招生满为止。不符合其职业愿望的候选人将被撤回。

第二十一条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加分、减分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要求和规定予以公布。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征收应当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统一批准的标准。

第二十五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各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最高限额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最高限额为每年3000元;个人奖学金最高限额为每年800元。

国家和省政府及高校对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对于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院可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院负责对按照我院要求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证书的学生推荐就业。

第二十六条学院原公布的招生制度、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hnbemc.com

联系电话:0731-84615653、84637258、84615617

传真:0731-84615653

邮箱地址:21779798@qq.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湖湖南生物机械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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