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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5-07-18 16:33:52 来源:好学网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学校招生条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黑龙江工程学院(英文全称:Heilong 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第五条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官区和平南街99号

第六条学校概况:学校分东、西校区,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7.18万元,图书105万册。全日制学生(含国际学生)9000余人。现有教职工1011人,其中专任教师525人,教授108人,副教授93人,博士15人,硕士190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拔尖专业技术人才10人,学科带头人13人。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全国校园文化建设成绩突出。

第七条办学类型:普通本科学校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性质:公立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不超过我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城市)。具体比例根据各省份的生源情况而定。视情况而定。

第十五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招收学生的外语语种不受限制。

第十七条录取时,根据申请成绩,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专业间不设年级差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录取规则确定专业)。若无法满足申报的专业偏好,服从专业调整的可转入相应专业。不遵守调整的,将予以退出。基准分数相同时,理工类专业按数学、英语、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文史类专业按语文、英语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以及综合成绩。对第一志愿学生不满意的门槛下,学生将不会被录取。非首选候选人的候选人将被拒绝。男女比例要求:采矿工程、安全技术管理、煤矿技术专业因行业限制,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艺术、体育专业招生规则:学校不组织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最低控制线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专业课、文化课有特殊规定的,按专业课总成绩录取。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下发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份、专业招生计划数量进行招生,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来源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招生。 《普通高等学校》,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在线进行计划调整。

第二十条学校同意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分、减分、分数申请的政策、规定,对申请加分、减分的考生将与普通候选人同等对待。

第二十一条学校必须对其招收的艺术类专业进行专业课考试,并认可各省(区、市)的专业课统一考试或者联合考试结果。某省未组织统一考试或联合考试的,将承认本省其他院校的专业课程。额外的测试成绩。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予以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学生入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我校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考生可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以物价管理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绿色通道,帮助新生入学;学校可以对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资助;学校还提供远程、近距离科技指导和服务,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摆脱贫困。

第二十五条学校开设清真餐厅,欢迎伊斯兰教考生报考我校。

第二十六条咨询热线:0467-2395188、2395178、2395155、2395121、2395037、2395036(兼传真);监督热线:0467-2395155;短信互动:13359957707(仅限考生编辑短信咨询);网址:http://zs.jxdx.com或http://www.jxdx.net;邮箱:Hljgyxy@126.com;邮寄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街99号;邮政编码:158100。 乘车路线:鸡西火车站或汽车站前乘坐1路、2路、28路公交车到黑龙江工程学院站下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和学生原籍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调整情况进行修订。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黑龙江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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