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宁德师专有关学生奖、贷、助、补、减等规定

宁德师专有关学生奖、贷、助、补、减等规定

更新:2025-07-31 02:59:42 来源:好学网

宁德师范学院关于学生奖励、贷款、补助、补助、扣除等规定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达到优秀学生考核门槛的学生即可享受。级别及金额为:一等生每学年1000元,二等生每学年700元,三等生每学年400元。

2. 教师教育奖学金制度

所有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学生每月均可享受师范奖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

学习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年4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4.国家奖学金制度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和第二学士学位)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国家奖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个等级。

5、组织勤工俭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领取工资。同时成立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积极拓展贫困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岗位。

6. 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6000元。政府将支付学生在校期间100%的贷款利息。贷款必须在六年内偿还。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延长还贷时间。

7. 延期缴纳学费

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全部学费的贫困学生,可以申请缓缴部分学费或缓缴全部学费。缓缴期限一般为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8. 学费减免

贫困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学费减免的级别为:一等生全额免收、二等生75%免收、三等生50%免收、四等生25%免收。

9、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在校期间遇到紧急情况,给家庭造成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奖、贷、补助、补贴、减免等规定】相关文章:

西北大学2009年体育生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南京中医药大学2009年非医学类中医药研究生招生简章

辽宁科技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安徽农业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2008年在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09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2009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