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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09年在职攻读艺术硕士招生简章

更新:2025-08-03 18:28:03 来源:好学网

1、培训目标: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艺术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戏曲艺术高级专门人才发展。

二、招生领域、专业方向及招生名额:

2009年,中国戏曲学院计划向全国招收戏曲表演专业、戏曲导演、戏曲器乐表演(仅招收京剧器乐演奏者:京胡、京二胡、月琴、三弦、半鼓)、戏曲作曲、歌剧舞台美术设计、歌剧文学创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共30人。

3、申请门槛: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愿意为戏曲艺术的弘扬和发展而刻苦学习。

2、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一般为学士学位),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200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大学大专学历,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艺术创作(含)以上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表演奖励者)级别也可以申请(不包括业余歌剧爱好者),注册所需服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31日。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分为资格考试联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联合考试报名:

联考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将于7月初在学位中心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

北京地区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6月29日8:00——7月13日20:00。

报名网址:http://zyxw.ruc.edu.cn或http://pgs.ruc.edu.cn。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省级有关部门指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北京地区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7月16日至19日:每天上午8:00-11:30; 13:00-16:00 下午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凭网上报名号到省级学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拍照并确认报名信息。若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拍照、付款、确认等相关手续,您的网上报名将无效。

具体时间请关注各地区报名网站,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省、区学位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在北京以外地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按照当地考试中心的要求报考。

网上报名高考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申请人必须仔细阅读报名门槛,确保符合资格。

2、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9年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填写表格后,请附上您近期2英寸免冠照片一张。候选人所在单位或档案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在候选人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

3、网上报名信息中申请专业或领域需填写为:Opera

4、在《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中,“申请学位类型”栏填写“文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专业或领域”栏填写研究方向,如如:“戏曲表演——京剧老手”、“戏曲器乐表演——京胡”、“戏曲作曲——越剧”、“戏曲舞台美术设计——灯光”等。专业学位代码550100。

5、报考者须在专业考试前将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复印件报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负责。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专业考试报名:

符合我院专业考试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我院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报名期限为200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届时,请登录www.nacta.edu.cn网站,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寄送专业成果:录像带、VCD、创作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时,需缴纳专业考试费100元。

五、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

文学硕士专业学位(含艺术基础、英语)、政治、主干科目、专业理论基础入学资格考试。

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含基础艺术、英语)入学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采取闭卷笔试。考试由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

2、政治为闭卷笔试,按照及格和不及格分数评分;考试由中国戏曲学院组织。

3、专业主干科目满分150分,专业理论基础满分150分。该剧由中国戏曲学院主办。

4、增设两门专科专业课程。 (附加测试一:戏曲通用理论;附加测试二:专业基础)

5、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地点:

1、联合考试将于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考试地点及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2、专业和政治考试将于2009年1月在中国戏曲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请于2009年12月在中国戏曲学院网站(www.nacta.edu.cn)查询。

6. 入场:

1.我院根据报名材料和考试成绩进行综合审核,择优录取。单科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的高校毕业生人数不得超过我院当年实际招生名额的10%。

3、2009年6月发出录取通知书,2009年10月开始招生。

4.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健康状况审查。未达到门槛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七、培训与学位授予:

按照中国戏曲学院制定的艺术硕士培养方案培养;学生须在两年内修完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艺术创作表演和学位论文,并通过中国戏曲学院组织的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专业学位。颁发文学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杂费:

学生每年须缴纳学费,每生每年人民币20,000元。食宿及其他学习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9、其他:

学生在学习期间中途退学的,已缴纳的学费不予退还。学习期间不会涉及户籍、人事档案问题。完成学业后,您将回到原单位工作或选择自己的职业。

中国戏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 年6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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