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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更新:2025-08-05 01:20:35 来源:好学网

第一章一般规定

为保证潍坊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招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文件,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招生。

第二条潍坊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潍坊科技大学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基本情况

1. 院校名称:潍坊科技大学

2.学院代码:12843

3、学院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学院路166号

4.邮政编码:262700

五、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6、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7、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八、办学门槛:学院位于国际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寿光市。现有占地1600亩,建筑面积47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和实验实践仪器设备价值104.835亿元,建有实验室106个,多功能电子仪器60余台。拥有多媒体教学中心、网络教育中心等现代化教学设施,藏书142.8万册。拥有成人教育培训中心、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国家公共英语(论坛)等级考试考点、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点、普通话考点、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所基地等教学培训机构。

9、师资队伍:教职工123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58人,外籍教师33人,博士41人,硕士383人。

10、办学情况:学院秉承修身、博学、探索、笃行的校训,坚持学生至上、质量为魂、创新发展、引领社会的办学理念落实内涵发展、特色提升、制度管理、和谐校园治理。办学战略弘扬创业、奉献、求实、创新的学院精神;建设以认真为品质的校风、责任高于一切的教风、勤奋学习、刻苦实践的学风,积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学院的发展目标是建设高水平应用型特色大学,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软件技术、园艺技术是山东省职业教育百十万工程建设计划示范专业。软件技术专业“有机化学”、“VB编程”、“房屋建筑学”、“计算机科学”等也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 《电路》4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学科专业建设不断加强,形成了工学、农学、管理学、人文社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生参加山东省计算机技能大赛连续五年获得团体一等奖;参加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大学生团体武术比赛获得12枚金牌,获得团体总成绩第一名;参加第八届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大赛获一等奖6项、二等奖8项;参加山东省第三届科技外语大赛,获得英语专业比赛二等奖,并荣获优秀人才培养奖;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获得女子组省级冠军;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山东赛区一等奖;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并获得全国一等奖。学院设有生命科学研究所、蔬菜花卉研究所、植物病虫害防治研究所、生态与植保研究所、农作物育种与生物技术研究所、微生物研究所、水产养殖研究所、海洋精细化学品研发中心、计算机软件研发中心、智能机器人研究所、汽车工程研究所、生物化妆品研究所、农生文化研究所等科研机构15个。 2011年建成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生物组织培养、害虫防治、海洋化工、软件研发、化妆品开发、智能机器人开发等方面开展应用研究30余项。五年来,共承担国家科技部、国家教育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科技厅等科研项目128项。其中省环保厅资助项目12项,并获得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发表论文211项,国家专利33项,教材175部,发表论文1869篇,其中SCI、EI、ISTP收录32篇。

11、学院荣誉:学院先后荣获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学校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先进单位等称号。获得山东省职业教育、山东省就业服务先进单位、山东省省级绿化美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12、学生资助制度:我院为在校生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和学院提供的其他工作。

13、就业保障:学院注重技能培养和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借鉴美国斯坦福大学建设校园产业园的经验,在校园内建设软件园。软件园规划占地812亩,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总投资8.9亿元。是集软件研发、技术支持、商务服务、人才培养、教育培训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地。离岸外包业务已进入美国、日本、韩国、捷克等国家市场。软件园作为学院师生科研、实践教学、学生创业的基地,被认定为山东省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基地、山东省外包人才培训机构、潍坊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被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就业创业实训基地。目前,园区已入驻北京华平、印度Getvi公司、清华阳光、北京恩源中国蔬菜调度呼叫中心、佛山驰达电热公司等80余家企业。投资逾1000万元建设软件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动漫集群渲染平台、软件与服务外包公共支撑平台。学院还建立了21个教学实习工厂、4个教学实习农场,以及以晨鸣集团、海化集团、潍柴动力、联盟集团、寿光蔬菜高新技术示范园等为依托的固定生产实习实训基地。 86. 根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实现学习、实习、就业的零距离衔接。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14、院系设置:学院下设中印计算机软件学院、贾思勰农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化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学院、美术系、综合教育学院和基础教育系开设20个本科专业,41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8012人。 (专业目录详情见附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潍坊科技大学成立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六条潍坊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科技大学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湖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各省份、各专业的招生来源计划,制定高校招生规定;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向考生和家长客观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潍坊科技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入场

第八条学院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制度进行,由学校负责,招生受监督。

第九条潍坊科技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部门、高校招生简章、高校网站等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高考(微博)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将按照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备案比例对考生档案进行审核。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潍坊科技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另外,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外语专业要求不口吃。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报考名额已满的,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优先录取;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不满意,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录取加分、减分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经省统考的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执行;优秀运动员的录取原则和录取细则按照《山东省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关于选拔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运动员的通知》执行。我院所有专科专业(除艺术类)均可录取。入学后与普通高职院校相应专业学生混班。教学内容、学费及管理与普通高职学生相同。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和外语数量不限。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和规定予以公布。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或通过电话垂询。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冒充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

第十八条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满意成绩或者取得全部学分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者专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为保证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顺利完成,每批次招生时,我院将通过电话联系考生或家长,向填写我院申请表并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进行咨询。个人或家庭意见。经确认不来学校的,将予以退课。

第二十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当按时向学院报到。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经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学费为: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7800元/年,其他专业6800元/年;普通专科:文史类专业5400元/年,理工类专业5600元/年,专科、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学院住宿费标准:600元/年。

第二十二条学生退款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物价费发[2004]55号)的规定执行。教育部。实施。

第二十三条奖学金、助学金、贫困学生及其他相关信息

1、所有本科生、专科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平均获奖比例在20%左右。

2、学院实行特困生救助资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保障特困生正常学习。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原籍地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学校必要时按照规定适当调整学生学习的专业,并报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五条经教育部批准,学院已列出2012年全国9个省、自治区本科、专科(高职)统一招生计划。请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认真核对所在省份《普通高校招生申请表》。 《入学指南》或《入学考试报告》填写并报我院。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网址:www.wfkjxy.com.cn www.wkedu.cn

电话:0536-5109220

传真:0536-5196310

通讯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学院路166号潍坊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2700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冒用潍坊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潍坊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友情提醒:

我院统一招生计划是国家强制招生计划。为保证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顺利完成,请考生在填报申请时了解我院的各种情况,慎重考虑后做出决定。一旦被大学录取,您必须先注册才能填写申请表。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学校负责。也是一个人诚信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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