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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省外)

更新:2025-08-12 08:18:15 来源:好学网

学院代码:13905(国家标准代码)

学校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教育程度: 学士学位

学校地址:南京市浦口区

一、学校概况

第一条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是1998年经江苏省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南京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横跨工、理、管、经、文、法、哲学、医学八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是江苏省“十一五”重点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已有数百年历史。 “明德、学学、沉义、笃行”的校训造就了南京工业大学独特的教育理念和优秀的校风。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依托南京工业大学的学科基础,开设了化学工程、材料、生物工程、机械、土木工程、建筑、计算机、国际贸易等近40个专业。

2、组织架构

第二条我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我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我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各项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招生情况

第五条我校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组织的普通高考的学生。

第六条我校本科专业修业年限为4年(其中建筑学专业为5年)。

第七条我校面向全国19个省(市)招生。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

第八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满意成绩,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

4. 入场规则

第九条我校秉承海纳百川、广纳贤才的办学理念,坚持阳光招生原则。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重点,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我校所有专业(除语言专业外)的外语教学均为入学后的必修英语课程。

第十一条我校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考生身体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具有一定的艺术基础。色盲或色弱者不适合使用。

第十三条选拔比例按照各省(市)规定执行,按专业等级差录取(等级差不得超过5分)。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措施

第十四条学费:13000元/人/年;住宿费:1500元/人/年。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学费按照学年学费标准预缴。学年结束时,按照实际选修课程结算。具体收费及相关退费按照苏资费[2006]319号文件和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我校建立了奖、贷、助学金、补贴、减免等完善的配套经费制度。拥有各类奖项和助学金70余项,资助范围广泛,为学生的成长和成功提供了切实的帮助和有力的保障。

六、招生咨询方式

第十五条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5-58139090、83587711、83239859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邮编211816)

邮箱:zhaosheng@njut.edu.cn

网址:http://zhaosheng.njut.edu.cn

微博:http://weibo.com/njutzb

人人网官方主页:http://page.renren.com/601608550

七、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我校招生领导小组。与各省(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按各省(市)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除江苏省以外的各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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