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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4-03-05 02:34:20 来源:好学网

西京学院2015年章程

1.学院名称:西京学院GB代码:12715

二、层次:本科

三、学校类型:民办高校

4.学校地址:陕西省Xi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邮政编码:710123

动词(verb的缩写)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政策,并按生源省的规定和程序录取普通高校学生。

2.考生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要求志愿分数线有差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对志愿不满意时,按照当地省级招录政策进行招录。

4.本科在录取专业时,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级差。高职院校尽量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所有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志愿依次录取;当不能满足考生意愿时,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相关分数和附加测试要求。

5.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加分投档;当志愿不能满足我院招生计划时,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以较低分数录取。

6.艺术类(艺术方向)专业课成绩认定为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课统一(联)考试成绩。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网上成绩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录取政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具体要求执行。

7、本科和高职调档比例按1︰1.2。

8.各层次、各专业男女考生比例不限。

9.考生外语不限,不进行口试。

10、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学校网上生源不平衡的情况。

6.学生毕业时颁发的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书类型: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高职毕业生将获得大学文凭。

七、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必须交学费和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按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物价局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奖学金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现已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扶贫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九。入学和注册

1.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被我院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学院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院招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挂靠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未请假或请假不归者

中央美术学院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吉林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东北林业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中央戏剧学院2007年在职文学硕士招生简章

东华大学2009年艺术本科招生简章

2009年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及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业大学2009年小语种招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2009年在职职工攻读硕士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