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西安外事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西安外事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4-03-05 07:43:05 来源:好学网

Xi外交学院2015年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办学类型和层次

第二条学院全称:西安国际大学(GB代码:12713)

第三条办学类型:民办本科高校,经教育部批准,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五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它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领导、教学和学生部门、行政和安全部门、科研和发展规划部门、财务和审计部门以及纪委、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二级学院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纪委负责招生工作的保密和全程监督;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后勤、安保工作。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计划:学院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分省、分专业制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经教育部审批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不同省份和专业的招生计划。Xi外交学院保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以下情况招生:(1)用于调剂报考Xi外交学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文理不均衡。(2)用于录取平行分数超过原计划数的考生。(3)资源充足的调剂生专业计划。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八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选拔;换挡比例在其所在省(市、区)执行;

第九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的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满录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尽量满足考生意愿;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将按照除语言类以外的分数顺序录取学生;

第十,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关于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一条男女考生和原考生同等对待,不受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今年我校在山东、江苏、广东三省进行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校考。这三个省的考生在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时,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地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市、区)艺术类考生wi

第十四条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限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各专业考生不限语言,但入学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经费和奖励

第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新生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先入学,再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有关规定,在校学习期间,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授予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3500元。

学校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每学年奖学金分为四个档次,奖励标准为1000-5000元。

勤工俭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合法报酬,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向所在家庭(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贷款,并接受资格审查。通过后,他们将获得当地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或信用合作社的贷款。其最高额度为6000元/年。

第二十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贴、贷款补偿、学费资助等政策。

第八章毕业与就业

第二十一条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和学院有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授予学士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学士学位资格的学生,符合国家和学院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优秀高职(专科)毕业生可通过陕西省考段提升学历水平。

第二十二条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推荐或个人推荐获得满意的工作。

第九章联系方式

电话:400-0019-888 029-88513888

传真:029-88513669

咨询QQ: 4000019888

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u/2808171760(新浪)

招生办微信号:Xi外交学院招生办

学校位置:陕西省Xi市玉斗路18号

邮政编码:710077

网站:http://www.xaiu.edu.cn

【Xi外交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相关文章:

南京师范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大学2009年少数民族语言招生简章(二)

中国农业大学2007年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2009年在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辽宁科技大学2007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天津美术学院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2009年艺术舞蹈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P